零星的战役已经打了几百场,各有输赢。大型攻城战,我方已丢失三座城池。

    现在,我率兵三十万,敌国皇帝率兵五十万,陈兵沙场。

    谁都知道,这是一次十年来最大规模的主要战役,不管是我国还是敌国,这种大规模战役,都是倾尽全国之力。

    现在,是否国破家亡,就在今日此战!

    我身穿金色绣着龙凤的袍子——凤凰在天,在红色的火焰中高傲飞翔,有几条龙做装饰,衬托着火焰。这精致绝伦的绣品,却是一件璀璨的战袍。

    我头上戴金色的顶珠冠——贝儿将全国最大最珍贵的一颗白珍珠搜罗了来,镶嵌在了我的冠冕上。金丝制作出精美的图案,正是一只展翅的金凤凰,将那颗珍珠衔在口中。工艺自然是无与伦比,设计也精美巧妙。但是对我来说,它最大的作用是轻巧,坚固,能固定住我的头发。

    我的脚上穿着长筒银龙靴,威风凛凛骑一匹血色胭脂马,额间画上烈烈火焰,眼角拉长黑色眼尾,抹一点能反光的银粉,手持一柄重达一百斤的弯月长刀。

    我出现在万军阵前,高高的仪仗在我的头上飘扬,艳丽的袍子成为军中最亮的色彩。所有的兵马都如汪洋大海,突然从中间劈开,让我骑着血色胭脂马,缓缓地行至军前。

    在万种瞩目之下,我,张扬而又高傲,却又稳如泰山。

    其中有骑着战马随军的大臣,欲言又止。我知道他们在想什么,我的穿戴逾制了。我的战袍上绣的是皇帝才能穿的五爪金龙,却偏偏还是做了凤凰的陪衬。

    但是他们憋死了,也什么都不能说,还要给我的凤袍叫好。

    因为我现在就是两国的焦点,永国的象征。我好,才是永国好。

    此时,我的身上穿戴,俱是全国最珍贵、最精巧、最能体现国力的作品,因为我在阵前的衣饰不堪,就是永国被记入史册承受不起的灭国般不堪。他们这些文人心里最是弯弯绕,这种临阵投敌的事情做不得。

    所以,这些迂腐的大臣们就算心里憋死,也要在面上叫好,连连夸赞我有多么威风,多么霸气,多么把敌国久国的老皇帝比了下去,等等。这还没完,如果我方获胜,以后,我的这身穿戴会成为经典,被千古间无数的诗人赞颂。

    当然了,最重要的前提是——我、要、赢!

    我骄傲地策马来到阵前,向着对面陈兵列队的久国皇帝说道:“此时此地,天高气爽,地阔风清,久国陛下,不如我们二人列兵游戏一番,定个输赢?”

    久国老皇帝捻须笑道:“哈哈哈,公主殿下此言甚妙,人也有趣,你放心,朕赢了,定会留你一命。”

    他话音一落,对方一片哄笑声起,我方有了被侮辱之后的骚动。主辱臣死,更何况,我身为女子,受到了如此大辱——被当众调戏!

    “陛下此言差矣,”我不怒不笑、不咸不淡地说道:“眼高手低的人只会吹牛皮。不过一游戏耳,何必认真?孤既然来了,定会戳破你的牛皮!到时候,陛下就算再示弱求情,孤也定会秉公办理。你今日,定会死于我手。”